有償使用塑料袋之后,香港實行有償使用玻璃瓶
近日,香港立法會通過對飲品的玻璃瓶征收費用的條例,在港人剛習慣超市塑料袋收費后,酒、水、奶、茶、豆漿、果汁等,只要是玻璃瓶裝,也要征收費用。雖然條例規定費用只向經銷商征用,但不少市民憂心收費最終還是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。香港幾乎三季高溫,家家戶戶都要在冰箱里存點飲品,如果喝瓶啤酒還要付瓶錢,這關系到港人的日常生活。
付費可促進回收,達到垃圾減量目的;但付費是個難受歡迎的舉措,自然會引起一番爭議。
配套措施要跟上
條例由法律專家擬定,但實行起來需要可操作的細節。牽扯收費,誰收?收多少?還有獎懲辦法等,都要落實到位才能具體執行。
香港特區政府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回應社會爭議時表示,一定會有附屬細則規定收費標準,目前傾向于參考外國的條例,每公升玻璃瓶收1元(港元,下同),750毫升的收0.75元,汽水瓶收0.33元,鮮奶瓶則收0.22元,經銷商如果能夠證明玻璃瓶將循環使用超過5次,則免于收費。實行細則會經過廣泛討論,爭取最大共識,政府預留了時間,計劃于2018年才正式執行。
有葡萄酒進口商表示,每年進口約2萬瓶葡萄酒,酒瓶不可能循環再用,如果實施征費,每年可能要繳1.5萬元。只向經銷商征費,市民未必有感,會繼續將瓶子當垃圾扔掉,不如依照塑料袋收費,直接向消費者收費,促使市民將瓶子集中回收。
有啤酒經銷商表示并不反對征費,他們將根據征收的費用和市場接受度,調整瓶裝啤酒的數量,至于是否會漲價,還要看收費后的具體情況。但他們提出公平的問題,條例規定用于食品、醬料的玻璃瓶不在收費之例,他們認為如果收費,應該面向所有的玻璃容器。
玻璃垃圾壞大事
盡管有反彈,但香港政府采取措施回收玻璃瓶的方向無人反對,即便反對文化漸強,征費的條例仍高票在香港立法會通過,因為玻璃瓶垃圾已經對香港的環境產生壓力。統計數字顯示,2014年香港每天有290噸玻璃垃圾,只有極少量被回收利用,剩余的都進了堆填區。現在香港的垃圾主要以堆填方式處理,但3個堆填區將于2019年飽和,垃圾處理成為未來香港的難題。再加上玻璃垃圾不能降解,對土壤會產生長久傷害。因此循環利用、源頭減廢便成為當務之急。
環保減廢,除了有規可依,最重要的是全民投入和參與,政策能否有成效,需要政府和市民共同努力,征費更需要社會的理解與配合,而這離不開觀念的倡導和更新。去年香港環境保護署已著手推動“千杯暢飲、盡情回收”活動,在商場、餐廳、住宅區宣傳琉璃瓶回收,建立惜物減廢文化。環保署已在各住宅區增設玻璃瓶回收點,共有1200多個,覆蓋香港超過七成人口。同時上門收取商場、餐廳的玻璃瓶,集中交委聘的回收商循環再造。目前,玻璃瓶可制造成玻璃砂,替代天然河沙作為工程原料、制造環保路磚等。
環保署希望逐步提升香港社會對回收利用玻璃瓶的認知,改變固有的用完就扔習慣,樹立“少垃圾、多省錢”觀念。這些努力為將來執行玻璃瓶收費新規打下基礎。
給回收支招
香港資源回收業者指出,條例只是強制收費,并未強制回收,且費用沒收到消費者頭上,恐怕回收成效并不明顯。他們建議把回收和發經銷執照結合起來,并將玻璃瓶分類,本地產品由企業回收再利用,外地產品的玻璃瓶回收后用于制造環保磚,政府還要繼續開發以玻璃瓶為原料的新產品,因為是否能可持續回收,取決于再造產品能否廣泛應用和創造價值,如果再生產品無人問津會淪為新的垃圾,回收就沒有達到垃圾減量的效果。
其實最大的問題是,回收也有成本,據回收業者估算,平均每個玻璃瓶的回收成本為0.85元,將來征收的費用恐怕無法維持收支平衡,如果全回收,資金缺口如何解決?政府是否要拿出預算補貼?這些實施細則都要考慮進去,才能確保回收順利進行。
有批發及零售界議員提出,回收不能僅靠征費,具體執行上,香港的餐廳和零售商空間有限,沒有地方存放玻璃瓶,而且殘留飲料還會招致蟲患,因此,很可能將費用轉嫁到消費者頭上后,還是將玻璃瓶當垃圾扔掉。征費需要配合獎勵制度執行,比如為回收的商家退稅。除了經濟誘因,教育和引導工作也要持續做下去。
收費減廢是香港推行環保的一項重要舉措,本周,預算5000萬元的“都市固體廢物收費──社區參與項目”啟動,讓參與社區提前體驗“多棄多付費”的原則,鼓勵市民進行垃圾分類與回收。這意味著不僅玻璃瓶,其他廢棄物也將用收費的方式促進回收。香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在啟動儀式上坦言,成功地推行一個收費制度不易,必須讓社會充分了解收費的安排與意義,做足心理準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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