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提供的塑料袋和‘限塑’前一模一樣,只是因為禁止無償提供,書店就向我們收錢,這樣公平嗎?”昨天,有市民反映,有商家以不能無償向顧客提供塑料袋為由,向他收取了2角錢,市民認為書店有借機斂財的嫌疑。
市民李先生投訴稱,他在東風大酒店附近的一家書店購買了幾本書,向店員要了個塑料袋。可對方向他收了2角錢,并稱向顧客收費是“上面的要求”。李先生十分不解。李先生稱,書店是那家店,塑料袋還是以前的塑料袋,僅僅因為有了限塑令,就被收了2角錢,他認為十分不公平。
據了解,按照國家相關標準,合格塑料購物袋必須滿足厚度大于等于0.025毫米和應標有環保聲明兩個要求。“僅從印制環保聲明這點來判斷,書店提供的環保袋就是不合格的。”李先生說。
昨天下午,記者走訪一德路發現,膠袋店提供的新塑料袋大都沒有印制諸如“為保護環境和節約資源,請多次使用”等內容的環保聲明,至于厚度,很多膠袋店的老板坦承,僅憑肉眼和手感很難判斷是否符合“最小厚度為0.025毫米”的要求。
在一德東路一膠袋店,記者看到店內不少塑料袋看起來和舊式并沒有兩樣。店主為了證明自己所賣的都是標準塑料袋,拿出一新一舊兩個塑料袋,用外徑千分尺量給記者看。測量結果顯示,新塑料袋的厚度為0.026毫米,舊袋只有0.015毫米。
當記者質疑為何新塑料袋沒有印環保聲明時,對方則告訴記者,“那是食品袋才應該做的,普通塑料袋沒有必要印制環保聲明”。但對與新塑料袋0.025毫米的厚度,店老板承認不靠儀器很難判斷,因此難免會有商販渾水摸魚,借機銷售不合規格的塑料袋。